近日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我市城建国债资金1500万元,其中,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500万元,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,专项用于我市三个县县城供水、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设。项目包括平远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、五华县第二水厂二期工程、丰顺县城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等。这些项目建设,对提高群众饮用水水质质量,改善投资环境,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。